壹個通俗的解釋:如果妳手中有100股甲股票的認購權證,行權日是8月1日。行權價格是5元。就是說,到8月1日這天,妳有資格用5元/股的價格買該股票100股。如果到了這天,該股的市場價是8元,別人買100股要花800元,而妳這天則可以用500元就買100股,假如當初妳買入權證時每股權證0.50元,那麽妳壹***花了550元,妳當然合算了。如果妳真買,這個行為就叫行權。但是如果到了這天,該股的市場價是4元,妳當然不會用5元/股的價格買,那麽妳手裏的100股認購權證就是廢紙。妳肯定選擇放棄行權了。權證是壹種有價證券,投資者付出權利金購買後,有權利(而非義務)在某壹特定期間(或特定時點)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者出售標的證券。
通俗來說是權力證明。原先在證券市場有交易,現在已取消。它不是實權,只是可能實現的期權。比如現在簽明年的租賃合同,現在合同簽了,但不能馬上兌現,要明年才開始執行。這份合同就是壹個權證。在證券中,表現為:到那壹天,才能購買對方的股票。
擴展資料:
權證和股票的區別在於:股票是壹種實實在在的公司所有權憑證,而權證只是壹種購買或沽出股票的權利。可以說股票是正股,而權證是附著在正股身上的金融衍生品。這就是權證和股票的區別。
權證和股票的區別還體現在權證並不是某公司的股票,它只是壹種金融衍生品合約,壹種買賣股票的權力。權證是權力證明,它賦予了投資者這樣的權利:
投資者可以在事先確定的時間以壹個事先確定的價格買入(認購權證)或賣出(認沽權證)壹定數量的股票。其中,事先確定的時間稱作行權期,事先確定的價格稱作行權價格。而投資者行使這種權利的行為,即為平常所說的行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