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正確格式為,標題、正文、落款。其中正文包括因由,事項,結語三個部分。
要做到事理周密無漏洞,條理清楚不啰嗦。語言通俗不鄙俚,文風嚴肅不做作。結語可以用現予公告,特此公告等習慣用語。以示公告的莊重性,嚴肅性。
標題壹般由三部分組成,公告標發文機關和文種,有時只標文種即可。標題如無發文機關名稱則,在結尾必須落款。通告標題壹般要標出,單位或事由。
主體事項
正文包括開頭的原因,講原因目的,主體的事項及告白的內容,可以分條款寫下。最後是寫結尾,寫實施的期限,範圍以及違反如何等。也可以簡潔的提出對人民的希望,對違背者的警告等,然後再寫或結尾只寫結束用語,如特此公告等。
文尾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機關名義發布,標題如已有機關名,就不必署了。由於告語面廣,撰寫時要註意,做到易讀易懂易知。標題要寫在第壹行正中,寫上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緊急,也可寫重要通知或緊急通知,以引起註意。正文要另起壹行,空兩格寫正文,開會的通知就可以根據內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