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法[cāng fǎ]
有關國家糧倉管理事務的條例法律。宋 蘇軾 《論倉法劄子》:“臣竊謂倉法者,壹時權宜指揮,天下之所駭,古今之所無,聖代之猛政也。” 宋 蘇軾 《論倉法劄子》:“今倉法不滿百錢入徒,滿十貫刺配 沙門島 ,豈非以鈞石報銖兩乎?”
倉促[cāng cù]
① 匆促地。也作倉卒、倉猝。
②成倉猝莫知所救,頓足失色。走得倉促。
義倉[yì cāng]
舊時地方上儲存糧食以備荒年同濟公眾的糧倉。
清倉[qīng cāng]
清理倉庫。胡萬春 《生長在黃浦江邊的人》:“要撈起這艘船,首先要做的就是清倉工作。”如:今年他們轉運糧食和清賬清倉工作都做得很快。
鋪倉[pù cāng]
貯藏糧食的庫房。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谷·催征》:“非多蠧嚼吞於坊肆,即累日困閉於鋪倉。”
倉[cāng]
(象形。甲骨文字形,上象蓋兒,中間象壹扇門,下面是進出的口兒,合起來表示倉庫這個概念。本義:糧倉。)
同本義 。
倉,谷藏也,倉黃取而藏之,故謂之倉。——《說文》
倉廩實而知禮節。——漢 賈誼《論積貯疏》
藏帝藉之收於神倉。——《禮記·月令》。註:“藏祭祀之谷為神倉。”
又如:谷倉(糧倉);倉廒(糧庫);倉敖(儲藏米谷的地方)。
泛指儲藏物資的建築物 。如:鹽倉;貨倉;添倉;填倉;義倉;倉府(貯存錢財和糧食的地方)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