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客觀
拼音kè guān
註音ㄎㄜˋ ㄍㄨㄢ
英譯[objective]
基本解釋
1、在意識之外,不依賴主觀意識而存在的(跟‘主觀’相對):客觀存在;客觀事物;客觀規律。
2、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去考察,不加個人偏見的(跟‘主觀’相對):他看問題比較客觀。
詳細解釋
含義
1、在意識之外,不依賴精神而存在的,不依人的意誌為轉移的。
可望他以完全客觀的立場來對待這問題。
2、指按事物本來面目去考察,與壹切個人感情、偏見或意見都無關。
他對人並不客觀。
3、包含在對象中的,構成對象的,具有對象性的。
客觀現實
出處
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十二:“壹切矛盾都是客觀存在的,我們的任務在於盡可能正確地反映它和解決它。”
洪深《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上篇二:“但運用表面事物,也為客觀條件所限制。”
魏巍《東方》第五部第十五章:“‘我總得客觀點嘛!’周仆笑著說。‘我對妳們兩方面不偏不向。’”
編輯本段哲學名詞
基本概念
客觀:縱覽多個角度揭示事情的本質,不參雜個人主觀意識,稱為“客觀”。客觀指人的認識從實際出發;主觀指人的認識不從實際出發,即主觀性。
客觀的定義:不以特定人的角度去看待事物,也就是事物本身的屬性,不以人的意誌而轉移。
科學就是客觀規律,無論什麽人,按照科學規律的條件做,壹定得到科學規律論述的結果,否則規律就被證偽,證明有漏洞,不應再稱為科學規律。
哲學定義:人類認識世界的方法和結論,是人類智慧的結晶,分為主觀和客觀兩大類。科學是其中客觀的部分。具有相對性的詞,全是主觀詞匯。
補充說明
客觀中的“觀”仍是有認知主體的“觀”,實際上根本沒有純粹的“客觀”可言,離開認知談客觀是沒有意義的。因此,客觀規律,是指人類對事物認知中的普適性部分——即不隨認知主體變化而改變的那部分認知總結。
客觀,是指以得出客觀規律而認知,或用客觀規律來作出再認知。
客體,是指對認知作用具有普適性反饋的對象,其全集合就是客觀世界。
科學是客觀規律,但因人類認知本身具有局限性,而不能絕對化。在壹定範圍內具有普適性的規律總結,就可以稱為科學。而超出特定範圍,此規律總結必定可被證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