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天主教神職人員分三個級別:主教、司鐸、執事。
1、教皇,是世界天主教的最高首領,亦稱羅馬教皇,天主教羅馬主教的最高稱謂。
2、樞機主教(紅衣主教),是由教皇直接任命的羅馬教廷中最高主教,分掌教廷各部和許多國家中重要教區的領導權。
3、宗主教,職位僅次於羅馬教皇,又稱牧首。
4、都主教,是基督教國家的京都或大都會的主教,其地位在宗主教之下,該職稱已漸漸被淘汰。
5、大主教,二十世紀後其地位和職稱與都主教相同。
6、首主教(首席主教),是基督教國家首都和壹個國家內的特別重大城市及某地區的首席主教。
7、主教,通常為壹個教區的主管。
宗教簡介
天主教的全稱為“羅馬天主教會”,亦稱“羅馬公教”,簡稱“公教”,以前也曾音譯為“加特力教”。天主教、東正教與新教並列為基督教三大派別,我國學術界通常把它們合稱為“基督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