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詩歌就註重用韻。最早的《彈歌》:“斷竹、續竹、飛土、逐肉。”竹和肉就已經上口押韻了。《詩經》幾乎沒有壹首不押韻的,而用的方式也很多。有首句押韻、次句押韻、末句押韻。如《詩經》的開篇:“關關睢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鳩、洲、逑,是押的下平聲十壹尤韻。盡管那時還沒有發現四聲,也沒有韻書,但人們在實踐中已懂得音韻的運用了。詩經、楚辭、漢賦、唐詩、宋詞、元曲、唱詞、鼓詞、打油詩、快板書等,無不是押韻的,故統稱為韻文。是韻文就得押韻,不押韻就不能成為韻文,格律詩詞更是如此。
為什麽要用韻,其作用有二:
(壹)、將許多渙散之音,聯絡貫串,以成為完整之聲調,使詩歌之節奏更鮮明、更和諧。吟誦起來,令人覺得鏗鏘悅耳。
(二)、為便於成記憶,詩之有韻,使人讀之瑯瑯上口。即使篇幅較長,亦易於完成背誦。
目前寫舊體詩所通行之韻部,為清康熙時頒布之“佩文府韻”。該詩韻乃是以元末陰時夫(平水人)考定之“平水韻”為藍本,***壹百六韻。其中平聲分上、下二部各十五韻,上聲二十九韻,去聲三十韻,入聲十七韻。其壹東、二冬等之數目,只用於標明韻目之次序,沒有其它意義。而上平、下平亦只是平聲上卷、下卷之分,因平聲字較多,故分為二卷。非陰平、陽平之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