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人的近親屬;
2、定居在中國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的。
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需要註意以下事項:
1、中華人民***和國不承認本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
2、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3、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4、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和國公安部審批,公安部發給證書所需材料:
1、請求時須履行的手續;
2、提交書面申請;
3、提交外國護照和外國人居留證復印件;
4、提交受理機關認為與申請國籍有關的其他材料;
5、填寫《加入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申請表》或《恢復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申請表》;
6、交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四張。申請人有隨同入籍子女的,則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四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法》第四條 父母雙方或壹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六條 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八條 規定如下:
1、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加入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取得中國國籍;被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2、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第十五條 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