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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限行區域

法律分析:桃樹坪三岔路口以西,北濱河路、靖遠路、鹽場路以南,南山戰備路、工林路、蘭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裏河大橋以東範圍內所有道路(含上述路段)。 再就是7月10號是單雙號限行,即單號單日通行,雙號雙日通行;限行時間為每天7時至20時;限行車輛為本市所有機動車和長期在本市行駛的外地號牌機動車(含使用臨時號牌和移動證的機動車)。外地來蘭機動車3天內不受限制,以路橋收費票據為憑。此次限行的範圍,包括桃樹坪三岔路口以西,北濱河路、靖遠路、鹽場路以南,南山戰備路、工林路、蘭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裏河大橋以東範圍內所有道路(含上述路段)。在此期間,3類機動車不受上述規定限制: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出租車(原單雙日運行規定不變)、公交車及9座以上(含)客車;噴塗統壹標識並執行任務的城管、環衛、郵政、園林、市政、供電、供水、通信等部門的專項作業車輛,以及清障專用車輛、殯葬專用車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範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