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身的順序壹般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詢問事由:搜身前,進行詢問事由是必要的。了解和確認是否存在合法的理由和依據進行搜身。
告知權利:在進行搜身之前,有些司法管轄區可能要求執法人員向被搜身的人告知其權利,例如權利盡量保持寂靜、不做陳述、不必自證、請求律師代理等。
感知安全:在搜身之前,確保場景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確保周圍環境沒有潛在的威脅,以保護執法人員和被搜身人的安全。
外物搜身:首先,進行對外物的搜身,這包括對被搜身人的衣物、身包、行李等進行檢查,以查找可能隱藏的物品、武器或其他違禁品。
人體搜身:如果必要,執法人員可能會進行人體搜身。人體搜身通常是指對被搜身人的身體表面進行檢查,以尋找可能隱藏的物品。
持續監管:搜身後,繼續對被搜身人進行監管,以防止任何未經授權的行動或物品的添加或移動。
需要註意的是,搜身的具體順序可能會因不同的法律和規定而有所不同,也會受到特定情況和情境的影響。此外,搜身必須遵守相應法律和規定,並尊重被搜身人的權利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