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笄之年是指滿15歲。
及笄出自《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古代女子滿15歲結發,用笄貫之,因此稱女子滿15歲為及笄。“及笄”和“及冠”是古代男女成年人的“大節日”,從這年生日開始,就是男女青年最適宜的婚嫁年齡了。
古代年齡稱謂有:
1、繈褓之年:不滿周歲。
2、孩提之年:兩歲至三歲。
3、垂髻之年:指兒童。
4、黃口之年:十歲以下。
5、金釵之年:女孩子十二歲。
6、豆蔻年華:女子十三四歲。
7、誌學之年:十五歲。
8、二八年華:女子十六歲。
9、舞象之年:男子十五歲到二十歲。
10、弱冠之年:男子二十歲。
11、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12、而立之年:三十歲。
13、不惑之年:四十歲。
14、天命之年:五十歲。
15、耳順之年、花甲之年:六十歲。
16、古稀之年:七十歲。
17、杖朝之年:八十歲。
18、鮐背之年:九十歲。
19、期頤之年:百歲之人。
20、花甲重開:壹百二十歲。
及笄之年和將笄之年的區別:
“將笄之年”不是“及笄之年”,“將笄”是將要到“笄年”還沒有到,“及笄”則是已經到了“笄年”。所以他們完全是不同含義的兩個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