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的含義是:
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它們是壹個密不可分的系統,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後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
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既有聯系,又不等同。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但要求在嚴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質和保護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的前提下進行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人是可持續發展的中心體;可持續長久的發展才是真正的發展。使子孫後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