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萬歷八年(1580),內閣首輔張居正的第三子張懋修考中狀元,同時考中進士的還有他的大兒子張敬修。消息傳來,輿論嘩然,眾議囂囂。原來,就在3年前,張居正的二兒子張嗣修已考中了榜眼。張居正有六子,有人為此作詩諷刺:“狀元榜眼俱姓張,未必文星照楚邦。若是相公堅不去,六郎還做探花郎!”難怪時人非議,因為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已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當時內閣首輔翟鑾的兩個兒子同登進士,時人譏之“壹鸞(借指翟鑾)當道,雙鳳齊鳴”,翟鑾也因此被彈劾“有弊”。嘉靖皇帝震怒之下,將翟鑾父子罷黜為民。而同樣,嘉靖的做法亦非沒有先例。早在北宋雍熙二年(985),宰相李昉之子、呂蒙正之弟本已取得殿試資格,但宋太宗卻提出,“斯並勢家,與孤寒競進,縱以藝升,人亦謂朕有私也”。竟不許二人參加殿試。
從隋唐創設科舉制度,至清末光緒三十壹年(1905)廢除,在1300多年的科舉歷史中,關於官員子弟的應試問題壹直是社會輿論爭論的焦點。應當說,官員子弟由於環境的熏染,對於政治難免會有比壹般人更強的敏銳性和適應性,由於這個原因,如果他們在科舉考試乃至仕途發展上有較好表現,應當也屬情有可原。
但另壹方面,更多的情況卻是,相當壹部分官員子弟並非依靠自己的真才實學,而是倚仗父輩的權勢實現金榜題名乃至平步青雲,這實際上也是對寒門子弟在政治權利上的另壹種剝奪。也因此,不少人有意識地將抑制官員子弟應試作為獎掖寒士、體現公平的壹種手段。如唐代王起主持考試時,明確提出“科第之選,宜與寒士,凡為子弟,議不可進”,壹定程度上改變了“勢門子弟交相酬酢,寒門俊造十棄六七”的狀況。到了宋代,更專門創立了“牒試”制度,規定官員子弟、親戚、門客須專送別處考試。康熙時亦曾要求大臣子弟參加考試需單獨編字號,規定取中名額,以實現“大臣子弟既得選中,又不致妨孤寒之路”。
盡管如此,縱觀科舉史,官員徇私、子弟舞弊的現象從未斷絕。甚至前面所說的宋代“牒試”制度,原為約束官員子弟應試,但在實際中卻演變為對官員子弟的特殊照顧。這也告訴我們,權力無時無刻不在想方設法鉆空子、搞腐敗。而這也正是官員子弟受到人們質疑的客觀基礎。
其實,張居正也並非不清楚他的三個兒子中試所引起的社會非議,對此他辯解說,“國家既然獨重進士壹科,則大臣子弟縱使有卓犖奇偉之才,若不參加科舉考試,終不能進入宦途,為國家貢獻才能。因此,人們所說大臣子弟不應與寒士爭功名,在前代或許可以,在如今就不適用了。”
張居正的辯解看似不錯,但實際上卻是在偷換概念,因為人們反對的並不是官員子弟應試本身,而是憤慨於他們以權謀私徇私舞弊的行為,而對於那些潔身律己者,人們只會報以敬意。這裏不妨以曾國藩兩個兒子的應試經歷作為比較。
曾國藩的長子曾紀澤被曾國藩評價“天分甚高”,但時運不濟,三次參加會試皆未能中,在這過程中曾國藩不僅沒有為他打過招呼說過情,反而在曾紀澤心生厭倦提出退出科場轉攻西學時,慨然表示同意。後來曾紀澤憑借自己的努力,終成晚清著名外交家。曾國藩的次子曾紀鴻第壹次到長沙參加鄉試時,曾國藩已經節制東南半壁江山,位高權重,然而他卻在考前寫信給曾紀鴻,告誡兒子“場前不可與州縣來往,不可送條子,進身之始,務知自重”,發榜之前再度致信曾紀鴻“斷不可送條子,致騰物議”。自然,曾國藩也從未就曾紀鴻應試壹事向主考官打過招呼。那次考試曾紀鴻最終名落孫山,以後盡管多次應試,也未能考中進士。相比之下,張居正三個兒子取得如此“輝煌”的成績,說其中沒有“貓膩”顯然是不能服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