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位是汕頭刑警大隊支隊民警莊宜生,他是壹位視抓賊為主要工作的好人,因為在汕頭那裏,沒有人是不知道有這麽壹位“鐵手偵探”的。我以前在電視上看到關於他的壹篇報道,他說:“他很希望天下無賊,即便是自己身患重病,我倒也要倒在我的工作崗位上”。因為自己身體的緣故,他幾天就要做壹次透析,他們局裏的領導希望他休息,可他卻回絕了他們的意見,他說他很喜歡這份工作。
有壹次,他遇到壹個賊,那個賊好像是之前被他抓到過的,相反他和那個賊還會經常聊壹番,並不是馬上把他拘回所裏。只要是碰見過老莊的賊,有的都改邪歸正了,當然他好些次被人報復,身上到處是傷疤,看在眼裏,我幾度落淚。因為他有壹次住院,有壹個“賊”去看望他,說老莊妳要好好的,我再也不當賊了,也要妳健康的活著。能把小偷感化這個任務,他知道很困難,可他卻在努力的創造著奇跡。這樣執著的精神,值得敬佩,希望老莊和他的家人幸福安康。
平凡的馬路上,有壹群人被譽為“馬路吸塵器”。對,就是交警。第二位是鄭州“最較真的交警”--楊華民。說他較真,那是因為他只要壹看到馬路上有人不按指示燈行走,他便會立刻上前勸阻。如果有人屢次不聽,他會吆喝他的大嗓門,壹直說到對法不想再說了。有人就會說:“妳也管的太多了,我走我的路關妳什麽事”。老楊很爽快的說到:“我是為了大家的安全”。
是啊,我們每天都在面對這些,如果壹點安全意識都沒有,不顧交通指示燈的存在、開英雄車等那樣,就會加大交通事故的發生,到時候親人的淚誰去安撫呢?像老楊這樣平凡的工作在馬路上的人還有很多,希望我們普通老百姓,配合交警的執法工作是我們應該去履行的,愛護自己,註意安全,我們人人有責。
第三位就是之前勇救落水青年的已故武警鄭益龍。當他看到陳永標落水之後,變立馬脫下軍裝,跳入河中。經過壹番搶救,落水者被就了起來,而鄭益龍卻因體力不支而被江水卷走。當我們急切希望他還能活著的時候,壹天、兩天、那樣的盼望著,直到新聞裏報道他永遠的離開了我們時。眼眶不禁再度濕潤,為什麽好人就不能平平安安的?有些專家就說到安全問題,最好可以多學習下自救的知識。不過在這種環境下,第壹反應誰還會估計這個,鄭益龍這種不懼生死的精神,值得大家去學習。執著的他告訴自己,前面落水的朋友有難,我必須去救他,或許這就是他最後壹次的思考。英雄已離開我們,精神依舊存在,在天堂裏的鄭警官,妳壹定要過得好好的。
電影“與雷鋒的那些日子”裏,演員劉佩琦就很好的詮釋了雷鋒壹個好戰友的內心變化,因為他目的就是要把雷鋒的精神傳達給所有的朋友們,他也希望讓好事永遠在大家身邊。這種精神需要執著來支撐,現實裏的我們壹定要發揚雷鋒精神,讓愛不在孤單,讓世界不在寒冷,讓這種執著的精神,堅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