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念的定義
1、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是組成事物的各基本要素的內在聯系。有時本質是本質屬性的簡稱,例如,人的本質是指人的本質屬性——社會性。
2、實質是事物內外關系中最重要的關系,是眾說紛紜的事物性質中的最實在、最重要的性質。
請看哲學和社會科學中的例句。
發展是前進的上升的運動,發展的實質是新事物的產生和舊事物的滅亡。——新舊關系。
辯證否定的實質是“揚棄”。(揚是聯系,棄是發展。)——揚棄關系。
改造主觀世界的實質是改造主體的認識能力和精神境界,使主觀符合客觀。——主客關系。
改革的實質是體制創新。——反映最重要性質的最簡短的定義。
腐敗的實質是公與私的矛盾。腐敗的特點是假公濟私,損公肥私。——性質+關系。
臺灣問題的實質是中國的內政問題。——外交是麻煩,內政是關鍵。
二、區別和聯系
1、區別
①本質和現象相對而言,是唯物辯證法的壹對重要的哲學範疇。
②實質和紛繁相對而言,是語言哲學的重要範疇。名副其實、精神實質等詞語都反映了抓住實質是重要的語言能力和認識能力。
2、聯系
①本質包括實質;實質是最重要的本質。
②兩者都與認識能力密切相關。壹方面,我們要掌握透過現象看本質的方法;另壹方面我們要掌握超越紛爭抓實質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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