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得不到完善,公***設施做不好,就永遠也得不到保障。這就是多人的結果。用人單位違法對勞動者進行就業歧視,勞動者沒有有效的救濟途徑尋求幫助,違法的用人單位也得不到應有的處罰,這就使得有關立法被虛置,就業歧視現象呈愈演愈烈之勢。
在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中,都有關於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的規定。但是,由於規定過於分散、過於原則,導致現行反就業歧視法律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男士優先,能證明自己是女漢子的,也可以——文竹坦言,當她在招聘信息裏看到這個條件時,整個人都驚呆了。
在畢業前找工作的那段時間,文竹屢屢因為性別碰壁。
“有的招聘信息上會直接寫明‘只要男生’,有的則是在招聘過程中詢問有沒有結婚生子。有壹次招聘,我大老遠跑過去,到那之後卻被告知今年只招男生。”談起今年求職期間被歧視的情形,文竹壹口氣能說出好幾種。
“我們班裏的男生幾乎都能順利就業,女生卻很難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法律裏有很多反就業歧視的規定,但為什麽我們女生就業還是這麽難?”文竹無奈地說。
多位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雖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有壹些關於反就業歧視的規定,但已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壹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建議,制定壹部反就業歧視領域的基本法律,針對當前突出的就業歧視問題作出規定,明確就業歧視的概念,建立反歧視的專門機構,同時規定救濟機制和措施,以真正保障勞動者遭受就業歧視後能獲得有效救濟。
二孩政策加劇女性就業歧視
畢業於北京某高校的胡雪,在讀碩士研究生期間,完成了結婚和生育兩件人生大事,在找工作時,當用人單位得知這壹情況後,很爽快地和她簽了合同。
“我上學期間並沒有想那麽多,只是順其自然而已。看到同學們找工作的不容易,我才意識到,也許正是我上學期間這個自然而然的決定,才讓我在求職時沒遇到太多阻力。”胡雪對記者說。
盡管胡雪與文竹有著不壹樣的經歷,但都指向了同壹個現象——女性就業歧視。
2015年,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發布報告稱,投遞簡歷後,男性大學生接到面試通知的次數比同等情況的女性大學生高約42%。
2016年,北京師範大學勞動力市場中心發布的《2016勞動力市場發展報告》顯示,2014年和2015年,男性大學畢業生初次就業率比女性高約10個百分點。
國際勞工組織2016年發表的《職場中的女性:2016趨勢》報告指出,就業市場的性別鴻溝在20年中僅縮小了0.6%。
2017年3月,智聯招聘與北京大學社會調查中心***同發布的《2017中國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顯示,女性群體對於就業中的性別歧視感知更為強烈,超八成女性認為在就業中存在歧視。
值得註意的是,二孩政策全面實施後,女性在就業中遭遇歧視的現象更加普遍。
“有壹位男士說,他剛剛搞完招聘工作,拒絕了壹個條件非常好的女孩子。他說他們單位人少,如果來壹個育齡女職員,回頭連著生兩個孩子,單位的工作效益肯定會受到影響。但是他也承認,如果他的妻子或者女兒遇到這種就業歧視,也會很郁悶、很不爽。”今年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全國人大會議發言人傅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舉了這樣壹個例子。
侯欣壹指出,用人單位經常片面地認為,雇用女職工要支付更多的勞動成本,比如,生育和撫養孩子要耗費女性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此期間,女性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意味著女性可能會休兩次產假、哺乳假,用人單位在招錄時必然會考慮這些問題,因此,會對女性就業設置更多的障礙,從而導致女性就業性別歧視問題進壹步加劇。”侯欣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