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經理(General manager)傳統意義上是壹個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該公司的創始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例如在壹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裏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而若是在規模較大的組織裏 (如跨國企業),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個事業體或分支機構的最高負責人。
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企業經營目標。並通過組建必要的職能部門,組聘管理人員,形成壹個以總經理為中心的組織、管理、領導體系,實施對公司的有效管理。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營管理,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組織經營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及部門經理等高級職員的人選,並報董事會批準;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及各種報表、計劃、方案,包括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等。
2、總經理會議: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總經理職權範圍內的重要事項。
總經理會議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黨委書記、副書記參加,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會議每月召開2-3次,具體時間由總經理確定。特殊情況下,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可召開臨時總經理會議。總經理會議研究決定問題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則,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由總經理集中多數成員意見作出會議決議。總經理會議決議以《公司文件》或《總經理會議紀要》的形式發布執行。對外報送的重要《公司文件》應經董事長簽署或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簽署。 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的議題,分管總經理、副總經理應事先召集有關部門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對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應向會議說明。董事長可參加總經理會議。
總經理辦公會:總經理辦公會協調、解決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具體事項。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召集,有關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參加。總經理辦公會在充分聽取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召集人作出解決意見;難以作出解決意見的,召集人應及時提交總經理會議研究。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意見,用《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下發執行。 總經理會議和總經理辦公會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秘書工作。 總經理會議和總經理辦公會決定的事項,由有關部門承辦。公司辦公室負責協調和檢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