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妙的丈夫叫王輝,張顯是王輝的遠房表哥。
2010年10月,西安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將張妙撞倒並連刺數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發輿論熱議;10月23日,藥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2011年4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家人經濟損失費;藥家鑫隨後提起上訴。
2011年5月,二審判決宣布維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藥家鑫被依法執行註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屬起訴藥家要求兌現微博上所說的20萬元捐贈。
案件過程
2010年10月20日22時30分許,藥家鑫駕駛陜A419N0號紅色雪弗蘭小轎車從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返回市區途中,將前方在非機動車道上騎電動車同方向行駛的被害人張妙撞倒。藥家鑫恐張妙記住車牌號找其麻煩,即持尖刀在張妙胸、腹、背等處捅刺數刀,將張妙殺死。
逃跑途中又撞傷二人。同月22日,公安機關找其詢問被害人張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為,藥家鑫矢口否認。同月23日,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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