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項目生是指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且服務期滿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即大學生村官。
三支壹扶計劃,即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即特崗教師。
擴展資料
西部計劃誌願者服務期具有壹定的靈活性,首次簽約期為1年或3年。簽約1年的誌願者在服務期滿後可以於下壹年度3月向服務縣項目辦提出延期服務申請。
參加西部計劃到基層服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計算基層工作經驗,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參加相關公務員定向考錄等相關優惠政策。各地要根據公務員考試需具備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新規定,在保持“服務期1到3年”選擇空間的基礎上,推動更多的誌願者選擇兩年以上服務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2009年開始,對參加西部計劃並到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限的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首次簽約1年而後延長至3年服務期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由符合條件的新入選誌願者向本人畢業高校學生管理資助中心等相關機構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