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環判分規則:
D分是難度分,E分是動作完成分。
1、D分由兩個可以商量的裁判判分,可以申訴,陳壹冰的動作難度系數是6.8,陳壹冰完成了難度動作,假如裁判判了6.7的話,我們就可以申訴。
2、E分是分別由幾個不同的、比賽中不可商量的裁判亮分,去掉最低分和最高分求平均分,E分是不允許申訴的。這個規則的初衷,是為了防止低水平的選手和裁判串通,通過申訴E分這個能表現出運動員真實水平最重要的評判分數而贏得比賽。正如前述,這個規則初衷是為了確保公平。可是要確保這個規則公平性的前提是:E分的評比是公平公正的,然而實際上會出現運動員或者是某國代表團提前和打E分的裁判、或是當值E分裁判的上級管理機構串通好,故意在打E分時,給本國運動員集體亮出高分的情況。
3、陳壹冰在難度分上面獲得了預期的6.8分,所以D分項不用申訴,裁判明顯有失公允的是E分,然而國際體操規定死了E分不允許申訴,所以我們沒有申訴的機會了。
4、就是某些人利用了這個扯蛋的規則,所以陳壹冰的金牌。。活生生的被明搶了。
建議:
1、每次開奧運的時候就把所有核武對著主辦國
2、把我們的核動力航母開到主辦國附近
3、把核潛艇都潛到主辦國水域
4、把殲20派到主辦國上空盤旋著
這樣丫的還敢黑我們,就不申訴了,直接徹底摧毀他個驢日的。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