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理論學習不夠,聯系實際不夠。只是為了學習而學習,使自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與實際脫鉤,沒有發揮理論的指導作用,使學習變得形式化、教條化,因而不能準確把握形勢。
2、工作中存有依賴性,認為上面有領導,領導安排了再幹,我不用先急著幹,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怕擔責任。工作方法簡單,只安於表面,沒有創新精神。
3、思想松懈,自我要求不嚴,上班時間有時串崗、吃零食。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條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