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指壹切高檔建築物。
非經營性的樓堂館所,又稱政府性樓堂館所,包括:辦公樓、會議樓、大禮堂、招待所、展覽館、紀念館、俱樂部、幹休所、療養院、有較高級裝飾的幹部宿舍和幹部病房以及以各種中心為名的此類項目,都比較高檔。
樓堂館所指的是辦公用房以及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住宿、會議、餐飲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業務技術用房是政府用房的壹種,如檢察院、公安、文化站、衛生服務中心等。很多業務技術用房都是國家有建設標準的。
樓堂館所能不能建介紹
樓堂館所建設規模大、建築標準高(高於當地壹般民用建築標準),所以這種建築物修建起來要耗費非常多的人力財力物力,不但同我國經濟狀況很不適應,而且嚴重地脫離群眾,違背勤儉建國的原則,破壞黨和人民政府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
1964年以來,國家曾多次明令嚴格禁止樓堂館所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建設的,要報經國務院批準。現有樓堂館所的日常維修和危房翻修,按壹般房屋維修和翻修處理。如以維修、翻修為名,擴大面積、提高建築標準的,按樓堂館所建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