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從人道層面看,這些措施有些不近人情,但社會秩序畢竟是壹個規範有序的整體,沒有規矩,何以成方圓?限制流浪乞討者滯留或露宿重要交通設施周邊,不僅有利於維護交通正常運行,同時亦可降低流浪乞討人員遭遇交通安全事故的風險,從社會管理層面看無可厚非。
然而,限制和驅趕畢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且容易激化矛盾。我國2003年8月開始施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後,對流浪乞討者的管理已經有法可依。
城市管理者完全可以將保障民生和維護穩定相結合,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能動地落實好上述《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精神,根據不同情況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有效的疏導、管理和救助,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
總之,不能簡單地以“人性化”口號來解決社會管理問題。
留給弱者壹片天地
江蘇省邳州市陳樓中學 段貴陽
流浪人員確實影響市容,壹些城市在應對上級檢查時,有時會連夜把流浪者用大車拉到其他市縣,而其他市縣也會照此辦法繼續轉運這些流浪者。
誠然,人類也是自然界中的壹個物種,但我們不能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為借口對流浪者進行驅逐。壹個成熟的社會應保護弱者。當然,社會保護弱者不等於縱容弱者,不等於為懶惰者買單。可我們應該明白,壹個人情冷漠的社會是病態的,是沒有希望的。
城市該多壹點包容
江蘇省睢寧縣縣委辦公室 孫遠超
在社會轉型期,各種問題凸顯。壹些問題發生了,是僅僅治標以求壹時之穩,還是標本兼治徹底化解矛盾?這是兩種不同的工作思路。有些城市的決策者,遇到問題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怎樣去“捂蓋子”,喜歡用“鋸箭桿”式療法將問題掩飾在華麗的包裹之下,而不是去挖掘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不去探尋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辦法。
那種用建水泥錐來驅逐流浪人員以規範市容的做法,正是“鋸箭桿”式療法的典型代表。簡單、粗暴的工作方法,省時、快捷,甚至“高效”。可結果是,水泥錐攆走了流浪者,更攆走了和諧、包容的城市精神和扶弱濟困的城市愛心。
壹個國際化大都市,除了高樓林立、鳥語花香外,更需要的是有壹顆包容的“心”。這顆“心”既能包容城市白領,也能包容奮發向上的城市“蟻族”,更應包容居無定所的流浪人員。
多壹點包容,城市才能讓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