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叫做明星效應!政治協商就是吸納社區各階層並且頗具影響力的人員參與政治協商,是民主政治的壹種形式。首先明確政協委員的性質,政協委員不是官,沒有執法權、沒有決定權,也不參與政府事務管理,即是沒實權的。其次,政協委員相當於參謀,可以建言獻策,可以出謀劃策,可以反映問題,但不擔任機關要職。
總之,吸納明星等有社會影響力的人員參與議政,壹方面打造政府民主品牌,提高政治影響力;另壹方面是對社會各階層的,特別是有影響力的人員實行另壹方面的“軟管理”,說不好聽點是“軟禁”。因為這些人員不好管理,牢騷特別多,影響又大,吸納進來,壹是堵住”牢騷“,納入管理;二是削弱其社會影響;三是利用其影響力,塑造正能量,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及引領百姓遵守體系。
古代已有廣納賢能的制度,還有舉孝廉呢,不用讀書,只要出了名的孝都可以當官。
現在如劉翔、姚明等都是政協委員,很正常的,有些初中沒畢業也壹樣可以做政協委員、人大代表。這些人就算是花瓶,但是其作用不可忽略。好好思考吧,有些東西有很深層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