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基本內容介紹如下:
專業理念與師德
(壹)職業理解與認識
1. 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規。
2. 理解小學教育工作的意義,熱愛小學教育事業,具有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
3. 認同小學教師的專業性和獨特性,註重自身專業發展。
4. 具有良好職業道德修養,為人師表。
5.具有團隊合作精神,積極開展協作與交流。
(二)對小學生的態度與行為
6.關愛小學生,重視小學生身心健康,將保護小學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尊重小學生獨立人格,維護小學生合法權益,平等對待每壹個小學生。不諷刺、挖苦、歧視小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小學生。
8.信任小學生,尊重個體差異,主動了解和滿足有益於小學生身心發展的不同需求。
9.積極創造條件,讓小學生擁有快樂的學校生活。
(三)教育教學的態度與行為
10.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理念,將小學生的知識學習、能力發展與品德養成相結合,重視小學生全面發展。
11.尊重教育規律和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壹個小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
12.引導小學生體驗學習樂趣,保護小學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養小學生的廣泛興趣、動手能力和探究精神。
13.引導小學生學會學習,養成良好學習習慣。
(四)個人修養與行為
14.富有愛心、責任心、耐心和細心。
15.樂觀向上、熱情開朗、有親和力。
16.善於自我調節情緒,保持平和心態。
17.勤於學習,不斷進取。
18.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範健康,舉止文明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