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意思是: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嚴打是中國司法名詞,為依法從重從快,“依法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活動”的簡略表述,是解決壹定時期中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而依法進行的,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活動。
嚴打產生於我國由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這壹時期,是針對社會轉型時期的犯罪率高,社會動蕩等情況而制定的。雖然這壹政策在壹定程度上起了維護社會穩定、威懾犯罪的作用,但其對法治社會的建立造成了很壞的影響,與現在的法治理念也是背道而馳。
嚴打作為壹種刑事政策,其本身具備政策的時效性,是根據壹定時間內的歷史條件和國情條件制定的。嚴打的“內涵”指:黨和國家在社會治安形勢嚴峻時為打擊某幾類嚴重刑事犯罪而制定的,由司法機關為主
要執行主體的,以從重從快為基本要求的壹種具體刑事政策,其以運動、戰役的形式存在。“嚴打”概念的出現始於1983年第壹次嚴打時期,當時社會處於社會失範狀態。“社會失範”,指的是社會的反常、無規範狀態。
嚴打的積極作用
1、對犯罪強有力的威懾力,極大的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嚴打”產生的時期是我國社會治安處於極度的不穩定的狀態中,犯罪行為猖狂,嚴重危害了公民的正常生活,面對如此惡劣的社會環境,也只有采取“嚴打”才能夠迅速的使社會秩序恢復到正常的狀態。
2、嚴打期間,曾提出過“兩個基本”的要求壹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防止在枝節問題上糾纏,久拖不決。由此就使得嚴打的實施簡便快捷,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程序,提高了辦案效率,在短時間內收到了期待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