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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的筆畫筆順

歌的筆畫筆順:橫、豎、橫折、橫、豎、橫、豎、橫折、橫、豎、撇、橫折、撇、捺。

組詞:

歌版、歌伴、歌本、歌詞、歌伯、歌工、歌場、歌袴、歌辭、歌鼓、歌唱、歌郎、歌調、歌館、歌樂、歌咢、歌唄、歌管、歌謳、歌塵、歌驪、歌兒、歌聲、歌板、歌僮、歌喉、歌嘔、歌吹、歌梁、歌笑、歌笙、歌筒、歌呼、歌雲、歌伶、歌奏、歌嘯、歌黍、歌味、歌歡、歌章、歌篇、歌樓、歌星、歌思、歌姬、歌折、歌譜、歌賣、歌鳳、歌筵。

歌誦、歌伎、歌鐘、歌泣、歌迷、歌歌、歌謠、歌臺、歌妓、歌舟、歌磬、歌女、歌謠、歌壇、歌儛、歌珠、歌曲、歌吟、歌嘆、歌戲、歌撰、歌人、歌詠、歌堂、歌弦、歌撰、歌扇、歌魚、歌童、歌響、歌悅、歌子。

歌(拼音:gē)是漢語壹級通用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春秋金文,歌在金文中寫作“訶”,形聲字,從言可聲。篆文寫作歌,從欠哥聲。歌的本義有名、動兩用,作名詞指歌曲,即配樂能唱的文辭;作動詞指按壹定旋律演唱歌曲。現代無論有無音樂伴奏的唱都可以稱為歌。歌又指壹種舊詩的體裁。

形聲字。歌字常見於西周文獻,但古文字資料中最早見於春秋時代。在金文中,“歌”寫作圖1(訶),左部是“言”,作形旁,表示這個字的本義與言語有關;右部的“可”,為贊同、許可,於此作為不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壹說,“可”有唱歌之義,於此作表義的聲旁。《說文解字》小篆之或體承襲戰國古文字訶字的形體。

形旁仍然為言,聲旁改為“哥”。“哥”作二可相疊,有人認為更突出表示男女對唱情歌。《說文》曰:“哥,聲也。從二可。古文以為謌字。”由此可知,“哥”是“謌”的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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