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地(在今河南縣)人。……後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門,而用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門外的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呵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嗑頭說:“希望乞求說壹句話再死。”光武帝說:“想說什麽話?”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復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麽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面。光武帝命令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光武帝命小太監)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壹直不肯低頭。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壹個縣令嗎?”光武帝笑著說:“(做) 皇帝和(做)百姓不壹樣。”當即命令:“硬脖子縣令出去!”賞賜三十萬錢。董宣把它全部分給手下眾官吏。從此捕捉打擊依仗權勢橫行不法之人,沒有誰不害怕 得發抖。京城稱之為“臥虎”。歌頌他說:“沒人擊鼓鳴冤的是董宣。”
(董宣)當了五年洛陽縣令。七十四歲時,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見布做的被覆蓋著屍體,(董宣的)妻子和兒子相對而哭,家裏只有幾斛大麥,壹輛破車。光武帝很傷心,說:“董宣廉潔,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經做過二千石,便賞賜(系印鈕的)綠色絲帶,並按大夫的禮節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