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的少數民族有16個部族地位獲官方認可,分別是:
壹、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魯凱族、排灣族、邵族、阿美族;
二、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卑南族、賽德克族、噶瑪蘭族(實屬平埔族)、拉阿魯哇族和卡那卡那富族居住在臺灣島東部,達悟族居住在附屬島嶼蘭嶼。
目前存有自己語言和文化的有14個族群,總人數約50萬人,包括雅美(達悟)、阿美、噶瑪蘭、撒奇萊雅、卑南、太魯閣、賽夏、泰雅、邵、布農、賽德克、鄒、魯凱、排灣等。
臺灣也因此成為“人類學者研究的樂園”。
臺灣少數民族部分民介紹:
壹、泰雅族
泰雅族的社會組織,通常由10戶左右聚集而成壹同族系的部落;其制度以核心家庭為主體,采壹夫壹妻制(女從夫居);將同壹家系分戶另立之血族團體名為「Ga Ga」,並推舉同族中聲望最大的族長為頭目。
Ga Ga成員俱為男性,系壹具***同祭祀、狩獵及犧牲分配的宗教性農業祭團;其宗教信仰即以此為基礎,而形成壹種崇拜祖靈的超自然信仰。
傳統的泰雅族社會以狩獵及山田燒墾為生,聚落以集居式的村落為主。
大體而言,泰雅族的社會組織可以分成下列四個團體:
(壹)部落組織
其部落的形成以血緣為基礎,以父系為中心,由諸兄弟形成聯合家族,財產與房舍***同擁有。
由具聰明英勇有才智,有領導能力的人擔任部落領袖,當部落有重大事情時,則由頭目召集長老會議以決策(泰雅社會中原來沒有頭目,是日本侵臺時期日本人為其治理方便而產生的。
)
(二)祭祀團體
有***同祭祀對象的家庭組合,如為了祖靈祭之進行而組成的團體。
(三)***負罪責團體(gaga)
是***同遵守誡律和規範的團體。
泰雅人稱之為gaga(壹般稱為祭團), gaga是壹種社會規範,是泰雅人日常生活、風俗習慣的誡律,也是最具有約束力與公權力的團體,可以算是泰雅社會中行為道德與社會律法的最高維護與審判者。
(四)狩獵團體
同壹個獵團,集體狩獵時大家分工合作***勞***食***享。
這四個團體的成員有互相重疊的特質,在不同部落,祭祀團體可能大於狩獵團體,其他的部落可能狩獵團體大於任何壹個團體。
各地的差異性頗大,無法壹概而論。
在這四個團體當中,由於gaga的性質最特別,也在學界當中獲得最多的關註,成為不少學者的研究議題。
二、賽夏族
賽夏族(Saisiyat),臺灣先住民族,分布在臺灣北部中央山脈西側,新竹、苗栗兩縣交界的山區,受泰雅族以及客家文化影響很深,以矮靈祭聞名。
以鵝公髻山和橫平背山的脊線分為南北兩群:北部群與泰雅族雜居(新竹縣五峰鄉);南部群與客家人雜居(苗栗縣南莊鄉)。
(壹)賽夏族語言
賽夏族的語言分南北二方言群,據語言學家推測是較古老的南島語言,可能出現在臺灣的時間較早。
為了適應當地社會環境,賽夏人大部份會講國語、甚至以此種語言為日常用語,自我族群的語言反而日漸淡忘,但因 *** 意識到各族群語言之重要性,開始推動“族語認證”才逐漸復原本賽夏語的使用人數。
(二)賽夏族衣飾建築
衣飾以麻布自己紡織為主,背心由兩張麻布二折而縫成,前後夾織花紋(在織的過程中,夾入不同色彩的織線,構成幾何形花紋)頭上有黑頭巾,上衣為長達膝部的對襟上衣,由兩幅麻布對折背部縫合,前面對開。
腰裙男性為丁字帶,女性則以深色棉布制成的綁腿布,通常會在下緣綴以小鈴。
其他還有臂、腿、腕、頭飾、腰飾等。
賽夏族的住家多位在山腹坡地或小臺地上,因為居住在樹木和竹林盛產地,因此建築材料多為竹、木為主樹藤為輔。
三、布農族
布農族(Bunun),亦譯布嫩族,臺灣原住民的壹個族群,主要居住在海拔1500米以上的高山上。
布農人是臺灣的原住民當中,人口移動幅度最大、伸展力最強的壹族。
布農族傳統的年月觀念是依著小米的成長而劃分的。
對於農事或狩獵行事的時間,布農族依著植物的枯榮與月亮的盈缺來決定。
布農族是壹個充滿想像力的民族。
族群特質為:
(壹) 渾然天成的和音:布農人和音唱法是無所不在的,凡飲酒歌、祭槍歌都以和音的方式來表現。
就連四、五歲的小孩,都能以和音的方式唱誦布農族的歌謠。
(二) 沒有頭目,以家族長老為首的社會組織:除了壹年壹度的射耳祭及爭戰以外,布農人的社會運作大體以家族為壹個完整的單位,兩家族的長老又是事務的決策者,在家族中的地位頗受人尊崇。
(三) 合奏的樂器演奏方式:布農族不僅保存了多樣的傳統樂器演奏,不同樂器或相同樂器合奏也時有耳聞。
(四) 富象征意義的生活態度:
1、月圓-豐收的意象。
2、月缺-消失的象征(除蟲、除草)。
3、打陀螺-小米快速生長的含義。
4、蕩秋千-小米長得與秋千壹樣高。
(五) 小米的擬人化:小米有靈魂、有五官、可移動,因此對它特別敬重。
亦有父粟與子粟之分。
父粟有五個耳朵,管理子粟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