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註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致的將被強至報廢”;
2、國四的車只要能過了年檢,就可以壹直的開下去,不會被報廢;
3、汽車將報廢年限改為公裏數,報廢的行駛裏程限定為60萬公裏。按平均1年2-5萬公裏的行駛裏程,壹輛私家車可以開12-30年報廢,這種做法可以有效的提高汽車的使用率。力。
國家將強制實行國Ⅳ(四)排放標準,所有排放不達標的國Ⅱ、國Ⅲ車型,將不允許上牌和過戶。如果是已經上牌的車輛則需要進行達標檢測,壹旦排放不達標將直接引導車主進行報廢或者強制進行報廢。具體要求如下:
如果經過維修或者是調整仍然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的;經調整和維修仍不符合機動車上路安全的;在檢驗有效期滿後的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中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或者達到壹定年限的則會強制進行報廢。同時,在新的規定中取消了對小型私家車的報廢年限,這對於車主們來說無疑是壹個天大的好消息,但這並非代表著大家的私家車不會被報廢,只是用另外壹種形式來衡量。出現這種情況的私家車也將會被強制報廢:
1、行駛裏程為60萬公裏的車輛
家用5座位轎車以及7座位的SUV,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駛裏程達到了60萬公裏的,國家將引導報廢。
2、年檢未通過或者未按時年檢
如果年檢沒有通過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車輛就會被強制報廢。現在對私家車的規定是1-6年每兩年檢測壹次,第7年到15年是每年檢測壹次,15年之後是每半年檢測壹次。如果在3個檢測周期內車輛沒有通過或者未按時進行年檢,車輛就會自動被強制報廢。
3、排放超出國家標準限制
除了年檢的限制外,車輛排放是否達標也關系到私家車是不是會被強制報廢。根據的最新規定,2017年1月1日起全國已經開始國五排放標準。在這輪限制國壹、國二車輛的同時,政策制定者還應該提前預測國三、國四車輛未來的出路,並盡早制定相關政策,對廣大車主進行引導。
法律依據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保護環境,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報廢機動車,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應當報廢的機動車。不屬於《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應當報廢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自願作報廢處理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國家鼓勵特定領域的老舊機動車提前報廢更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四條、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主管全國報廢機動車回收(含拆解,下同)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公安、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實施有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國家鼓勵機動車生產企業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機動車生產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生產者責任。
第六條、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認定,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存儲、拆解場地,拆解設備、設施以及拆解操作規範;
(三)具有與報廢機動車拆解活動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