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正言不順
翻譯為:名分不正(道理)就說不通,(道理)說不通事情就做不成該句出自《論語·子路篇第十三·第三章》</SPAN></SPAN>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茍而已矣。 註釋此處孔子集中論述了關於正名的政治倫理思想。正謂正定,名謂名分,實即禮樂等級制度。春秋戰國時期,禮崩樂壞,社會急劇變化,呈現了“名實相怨”即名不副實的矛盾。當時衛國父子爭位,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孔子認為即原於名不正。所以治理衛國,必須從正名始。正名的要求,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維護等級倫理制度,恢復禮治。 衛君:衛出公蒯輒,衛靈公之孫,其父蒯聵被衛靈公驅逐出境。衛靈公死後,蒯輒繼位。蒯聵要回國爭奪君位,遭到蒯輒拒絕,於是出現了父子爭位的現象。正名:古來註家異說紛紜,有謂“正百事之名”,有謂“正書字”;此處則指必先正父子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