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的宗旨是和平、友誼、進步。
通過沒有任何歧視、具有奧林匹克精神,以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相互理解的體育活動來教育青年,從而為建立壹個和平的,更美好的世界做出貢獻。奧林匹克運動會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的世界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運動會,每四年壹屆,會期不超過16日,是世界上影響力最大的體育盛會。
奧林匹克憲章明文規定,奧林匹克運動宗旨的內容是使體育運動為人類的和諧發展服務,以提高人類尊嚴;以友誼、團結和公平競賽的精神,促進青年之間的相互理解,從而有助於建立壹個更加美好的和平世界;使世界運動員在每4年壹次的盛大的體育節日,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聚會在壹起。
申辦流程
1、由申辦城市向國際奧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國際奧委會在奧運會舉行的前8年即開始招標,並規定明確的截止日期。意欲舉辦奧運會的城市須在此日期前以正式的書面形式向國際奧委會提出申請。申請報告必須經本國奧委會的批準,並由該國政府簽署表示支持。如果同壹國家有兩個以上的城市擬申辦,由該國奧委會從中確定壹個。
2、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對提出申辦的城市進行初步篩選。
3、國際奧委會評估委員會對申辦城市進行實地考察。國際奧委會和負責奧運會項目的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發出對申辦城市各種條件進行調查的有關表格和問卷,這些問題非常具體而詳盡,涉及到舉辦奧運會的各個方面。評估委員會會親自赴各申辦城市進行實地考察,並將考察的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呈交國際奧委會,發放給每壹位委員。
4、國際奧委會全會投票,確定舉辦城市。
5、國際奧委會與舉辦城市簽約。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奧林匹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