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主要內容、會議名稱、地點、起止時間、主持人、記錄人、參會人員、列席人員、缺席人員、會議討論議題等。
會議記錄應該突出的重點有:
(1)會議中心議題以及圍繞中心議題展開的有關活動;
(2)會議討論、爭論的焦點及其各方的主要見解;
(3)權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論。
註意事項
1、真實、準確: 要如實地記錄別人的發言,不論是詳細記錄,還是概要記錄,都必須忠實原意,不得添加記錄者的觀點、主張,不得斷章取義,尤其是會議決定之類的東西,更不能有絲毫出入。真實準確的要求具體包括:不添加,不遺漏,依實而記;清楚,首先是書寫要清楚,其次,記錄要有條理。突出重點。
2、要點不漏:
記錄的詳細與簡略,要根據情況決定。壹般地說,決議、建議、問題和發言人的觀點、論據材料等要記得具體、詳細。壹般情況的說明,可抓住要點,略記大概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