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擔任司寇的官員是孔子。
司寇是我國古代壹個主管刑罰、糾察等事務的官職,學者普遍認為在西周時期就已經開始設置。根據歷史文獻的記載,“司寇”是輔佐周天子行使司法權的職位,地位位次三公,與六卿相當。人們將司寇和司馬、司徒、司空、司士並稱為五官,司寇有大司寇和小司寇之分,小司寇隸屬於大司寇,大、小司寇都有專門的司法屬吏。
歷史上擔任過司寇壹職的名人有很多,孔子就曾擔任過魯國的司寇。根據歷史文獻的記載,魯定公時期,魯國的權力實際上是被“三桓”(即季孫氏、叔孫氏、孟孫氏三大家族)把持著。魯定公即位以後為改變這種情況,於是任命孔子為大司寇,想要他幫助自己實現目標。
歷史演變
西周初為朝廷大臣,武王時蘇忿生“以溫為司寇”(《左傳·成公十壹年》)。成王時康叔封於衛,兼王室司寇(《左傳·定公四年》)。西周中期起位漸低,西周金文中未見有冊命為專職司寇的大臣。春秋時諸侯國沿用,宋有大司寇、少司寇、楚、陳、唐等國稱為司敗,其位低於司徒、司馬、司空。
《左傳·襄公二十壹年》載季孫謂臧武仲曰:“子為司寇,將盜是務去”。戰國時楚、韓等國沿用,韓國於縣令下亦設司寇,見於韓國兵器的銘刻。據《尚書》、《左傳》等文獻記載,在周武王、周公時,司寇已是王朝的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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