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鄧副總理訪日期間,隨行的廖承誌副委員長宣布南京與名古屋在年內結為友好城市。1978年11月29日,外交部(78)辦2053號文件《關於擬同意南京派團訪問日本名古屋市宣布結成友好城市的請示》呈耿飈副總理審批,耿副總理於11月30日批示:“擬同意。請鄧、李副主席、登奎、秋裏同誌審批。”小平同誌和其他三位領導同誌壹壹在文上圈閱批準。11月20日名古屋市議會壹致通過與南京市結好的決定。1978年12月21日南京市革委會主任儲江率團訪問名古屋,當時的駐日大使符浩專程去名古屋參加儀式,與名古星市市長本山政雄正式簽署了兩市締結友好城市協議,希望日本人民同中國人民世世代代永遠友好下去。成為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署以後兩國間的第壹對友城。之後,上海與大阪,江蘇與愛知縣也結成友城友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