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於無居民海島的政策變遷
1、2001年10月27日 《中華人民***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審議通過,提出國家實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 2、200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正式實施。 3、2003年7月1日 《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管理規定》實施,首次提出允許個人或機構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租用期最長為50年。具體程序為:先進行申請的行政審批,再通過政府招標、拍賣等方式,最後確定海島的利用人。 4、2005年1月1日 中國首個無人島地方性法規---《寧波市無居民海島管理條例》實施。 5、2007年9月 浙江省政府下發《關於進壹步加強無居民海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項目的審批機制;在沿海各市、縣(市)無居民海島的保護與利用規劃制定、批準實施前,暫停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項目的審批。 6、2008年12月10日 國家海洋局發布拉動內需的"海十條"政策,單位和個人可以按照規劃開發利用無人島。 7、2009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中國第壹部海島保護法《中華人民***和國海島保護法》。海島開發將有法可依。 8、2010年3月1日 《中華人民***和國海島保護法》正式實施。三、三問申請無居民海島
1、遼寧有人申請嗎 遼寧省海洋與漁業廳介紹,雖然有很多人對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利用很感興趣,但目前申請工作還沒有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還要等待具體細則的出臺。這些島嶼的開發將主要以旅遊娛樂和漁業項目為主。 2、開發得花多少錢 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辦公室主任呂彩霞表示,如果有多個單位和個人提出申請,就要公平公正進行招拍掛,如果只有壹家申請,就不需要招拍掛。但這並不意味著海島價格就是最低限價,還要根據其生態破壞情況計算補償價格。 3、到時歸私人所有 據了解,無居民海島只能取得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最長開發使用年限為50年,外籍人士和外資企業也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開發,必須報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