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壹詞起源於“福建三網民案”
編輯本段跨省案例1
出處於以下河南靈寶市青年王帥在上海發帖反映家鄉政府違法征地,被老家警方跨省追捕: 3月6日到3月13日,24歲的王帥在上海和河南靈寶看守所度過了他人生中最難熬的8天,只因他在網上發了篇“河南靈寶老農的抗旱絕招”這樣壹個揭露當地政府違法征地的帖子。令王帥沒想到的是,他因此而獲得壹場牢獄之災。他更沒想到的是,靈寶市公安局的網警會如此有能耐,迅速認定發帖者是遠在上海的他,並跨省追捕,將他“捉拿歸案”。(據中國青年報4月8日報道) 王帥的遭遇狠狠地砸醒我們:上網有風險,發帖需謹慎。靈寶市公安局的辦案效率無不說明:公安民警想破案,妳逃天涯也枉然。 09年4月17號,靈寶市公安局局長宋中奎等赴上海向他道歉,稱這是壹起錯案,王帥在網上發帖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公安機關在執法上有過錯,沒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目前已經撤案。宋中奎表示,此案他當時不知情,但作為靈寶市公安局局長,在這件事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特向他道歉,並給予他國家賠償。但事實上,給王帥造成的不好影響依然存在。今後,公安人員將加強法制學習,認真吸取教訓,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編輯本段跨省案例2
2010年11月23日,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民警赴甘肅省,將網友王鵬刑拘。王鵬此前多次發帖舉報大學同學馬晶晶在公務員招考中作弊,警方稱,他危害國家利益。馬晶晶父母均系寧夏當地官員。而這次,“爹影重重”因添加了“跨省追捕”“因舉報獲罪”的元素。舉報官二代遭跨省抓捕更加惡性與詭異。 若從審醜學來講,這起“跨省追捕案”並不新鮮:官二代招考舞弊,打擊舉報人,跨省追捕,都已是反法治“菜單”上的家常便飯。但惡例的疊加,讓它繁復雜陳:馬晶晶不學無術,卻能天才般地在400多人中脫穎而出,成為招考第壹名,在潛規則活躍的語境下,沒有人能抹去“我爸是李剛”的魅影,權力暗箱操作的印跡;嬌羞的名譽權,再次構築起了言論壁壘,炮制出“因言獲罪”的荒誕情景劇;而久被詬病的“跨省追捕”,何以沈渣泛起,也讓人見識到了權力的神通。 王鵬的舉報,依舊重蹈了“舉報有風險,發帖須謹慎”的覆轍。“危害國家利益”的荒唐罪名,無疑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巔峰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