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說,這是壹個有創意的法子,既調動了大家的積極性,還有福利可以享受,是個不錯的點子。也有的網友說,早到員工應該受到獎勵,獎勵早到員工,可以鞭策那些遲到員工。
也許,這家公司的做法,正如這些網友熱議的那樣,體現了人性化的管理,調動了員工早到考勤的積極性,但是正點上班是常識,是規矩,這種哄著員工上班的做法,只能暴露出這家公司員工管理上的無能,這是對激勵的濫用,無異於“慢性自殺”。
“激勵”這些誤區,很多公司“中招”了
激勵是把“雙刃劍”,用得好,很有助益;用得不好,會傷及自己。從這則熱點中,可以看出公司在激勵上存在的誤區:
1. 以激勵代替管理。
激勵的目的是為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增強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績效。但很多公司往往誤解了激勵,將激勵等同於管理,造成“不激勵不行”成為壹種趨勢,壹旦公司不激勵,員工就懶洋洋,公司自己也不好受。
用激勵替代管理,實際上是壹種“懶惰”,公司把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通過“激勵”這種手段轉嫁到員工身上,最終苦的還是公司自己。
2. 只關註人,不關註事。
這些公司往往認為,只要把人調動起來了,事情自然就好做了。但是,事實情況是,激勵壹旦只關註人不關註事時,很容易掉入討好員工的陷阱,會把員工寵壞了、慣壞了,員工也會將“激勵”看作重中之重,追求工作績效反而被放在了壹邊。
所以解決人的問題必須從事情入手,離開員工所做的工作來實施激勵是不可取,也不可能有好效果的。
3. 激勵過度,放松約束。
員工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來自他們的欲望,而人的欲望是不斷增長的,因此公司面臨的員工問題,也是水漲船高,好像永遠沒有終了,造成過度激勵。如果激勵過度,壹旦缺乏制度約束,往往會衍生出惡習,員工在這些惡習的驅使下,會時時等待激勵、事事等待激勵,造成價值觀扭曲了,這就等於害了員工。
過度激勵,會極大地破壞現行的制度,特別是在激勵中隨意樹立先例,壹旦善門打開,大家跟進,如果激勵措施無以為繼,那就後悔莫及了。所以絕不可以過度激勵,任意樹立先河,這是培育制度觀念、執行制度紀律的前提。
激勵員工,需要把握這幾點
1. 尊重與關懷是最好的激勵。
美國心理學家赫茲伯格指出:員工覺得滿足的因素和覺得不滿足的因素並不相同。前者屬於內在的,包括成就、贊賞、工作本身的意義及挑戰性、責任感、晉升、發展等;後者為外在的,包括企業政策及行政、監督或管理、待遇、人際關系、工作環境以及安全感等。赫茲伯格把內在的因素稱為激勵因素,把外在的因素稱為保健因素,這就是“雙因素理論”。
根據“雙因素理論”,外在的保健因素只能消除員工的不滿與怠工,但不能激勵員工發揮潛力或提高工作績效。
外在的保健因素,猶如噴灑農藥,只能防止病蟲害的侵襲,使農作物獲得保健,並不能促使農作物成長,如果只寄望保健因素,不可能產生激勵作用。
內在的激勵作用,好比施肥,如果選用合適的肥料,就可以幫助農作物獲得成長。但施肥不能防止病蟲害的侵襲,所以還需要農藥予以保健。
所以,保健與激勵因素是彼此消長、互相影響的。保健因素,只能防止員工怠工,不能發揮其潛力。公司不能以為有了保健因素,便期待員工自動自發把工作做好。
尊重與關懷,來自員工的內在需求,這猶如在員工的心田上施肥,幫助員工獲得成長。只有來自內心的激勵才是最真實、最可靠而且經久耐用,壹味依賴外來的激勵,只能讓員工淪為公司的工具。
2.平常心是激勵的常態。
有些公司在激勵中喜歡“用重典、下猛藥”,以運動的方式來激勵員工,壹而再、再而三地刺激,壹次比壹次更為劇烈,程度愈來愈高,最後無以為繼,結果遭殃的只能是公司。
這種激勵不是摻雜了利害關系,就是加入了員工的短期企盼,這樣的激勵很難以平常心對待,壹下子掀起來,很快就會衰落下去,如果撲滅得不夠快,還會帶來嚴重的後遺癥。
因此,只有在平常狀態中去激勵,使養成員工養成習慣,才能形成好的風氣,並長期保持下去。
3.激勵是公司和員工良性互動的引擎。
合理的激勵就是站在員工需求的立場,找出與員工需求之間的激勵點,采取合理的措施,才能產生產生良好的激勵效果。
不可不激勵,但也不可亂激勵。如果公司巧立名目,隨意加重刺激,把員工的胃口弄得奇大,壹旦滿足不了,就會讓公司痛苦不堪。
這些不合理的激勵,往往會挫傷員工積極主動的心態,墮落為不激勵不做事的被動心態,百害而無利。
員工做好本分工作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準時上下班是最基本的紀律約束,像這種獎勵員工“早到劵”的做法實在不可取,長此以往,公司負能量滿滿,不僅害了公司,而且也坑了員工!壹個成功的公司,必然是以人為本,尊重與關懷員工,為員工的成長發展提供充足的價值平臺,這樣的激勵必然會實現公司和員工***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