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法tā fǎ:別的罪名
它歧tā qí:正途以外的其他途徑。
拉它lā tā:閑談。
奇請它比qí qǐng tā bǐ:謂於法律正文以外,另行請示或比附他例判案。
別無它法bié wú tā fǎ:沒有任何的方法。
它它藉藉tā tā jí jí:交錯雜亂。
之死靡它zhī sǐ mǐ tā:形容愛情專壹,致死不變。現也形容立場堅定。
它,讀音tā,上下結構,5畫
筆順:點、點、橫撇/橫鉤、撇、豎彎鉤
〈用作名詞〉
1、象形。小篆字形。象蟲形。本義:蟲,後作“蛇”。
從蟲而長,象冤曲垂尾形,上古草居患它,故相問“無它乎?”——《說文》
〈用作代詞〉
1、稱代人以外的事物。
(1)、煤炭,很多工業離不開它;
(2)、香山觀,從老遠的地方就能看見它——口語中與“他、她”無分別。如:它比(引他類比附)
2、表示第三人稱。
生它個兒子(生他壹個兒子)
3、表示指稱。相當於“別的”、“其他的”
(1)、無它異。——《後漢書·列女傳》
(2)、貝勒及它將。——清·邵長蘅《青門剩稿》
(3)、與它石迥異。——《墨子·公輸》
(4)、又如:它罪(別的罪名);它腸(它心,二心);它人(別人);它年(以後的某年或某壹時期);它名(另外的名);它所(其他地方)
4、虛指。如:幹它壹場;吃它壹頓
5、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