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手機實名制在全國實行。
電話實名制即用戶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寬帶業務、無線上網卡的入網、過戶等業務時,應提供真實身份信息,以自己的名稱、產品、品牌等文字標識為手機號碼進行註冊。
2013年9月1日開始,我國在全國範圍內對新增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含無線上網卡)用戶實施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嚴格實行“先登記,後服務;不登記,不開通服務”。
擴展資料:
手機實名制的影響:
推行“手機實名制”後,在短信息的傳播過程中,可以保證各個使用環節能夠辨別用戶身份,使信息發布者、傳播者、使用者與最終用戶能夠獲得真實的身份驗證,從而達到有效劃分信息內容權責的目標。8億手機用戶超半數需補登。?
在辦理完入網手續後,移動通信服務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提供電話業務收費單據。在為短信息服務業務提供者代收信息費時,應同時向用戶提供短信息服務業務提供者的名稱、代碼和代收金額,並註明“代收費”字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