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死壹個人其實只需要痛快地過壹刀便可以置之死命,斬首壹刀從刀起刀落,人頭落地,犯人壹命嗚呼亦不過壹瞬間事,但「淩遲」此酷刑以折磨犯下彌天大罪的人為務,其原則為慢慢折磨要處死的犯人,所以就像高山之山勢漸緩壹樣,慢慢地切割犯人的皮肉,讓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受盡痛苦、恐懼的折磨才死去,唯恐其死得太快,不能令其受盡最痛苦的折磨而死也。 2008-05-12 00:11:14 補充: 「殺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整句的意思即是「殺人的人想被殺的人死得慢些(痛苦些),不要那麽快(斷氣)」的意思。 2008-05-12 00:14:02 補充: 淩遲,又名寸磔,剮刑,清朝又叫做寸殛,俗稱「千刀萬剮」。是中國最殘酷的酷刑之壹。施刑者([劊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數百至數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而且,行刑很有講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則說明劊子手行刑失敗。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小時的痛楚才會氣絕身亡。 淩遲大約始於五代,於宋,元以後正式成為官定刑罰,與斬首、絞刑同列法典。 清朝時,刑律明文規定對「首惡(謀反)」得用淩遲處死。直至1905年(光緒31年),沈家本主持清法律修訂,淩遲方才連同戮屍、梟首等酷刑同時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