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舉重競賽中的“名次評定”規則是:在抓舉或挺舉的三次試舉中舉起最高的壹次重量,即為單項成績,名次按成績來確定。總成績名次以抓舉和挺舉的總和來確定。如成績相等時,比賽前體重輕者名次列前。如成績和體重又相等時,則以先舉起該重量的運動員名次列前。
鑒於這些規則都是基於運動員的體重以及舉起的重量來評定的,所以舉重比賽根本離不開“斤兩”的計算,當然就是“斤斤計較”啦~
舉重屆有句行話,第壹把保成功、二把要成績、三把上水平,言外之意成功率是沖擊獎牌的保證。
加重原則:本屆奧運會(2008年北京29屆)正式采用已實行三年的“1公斤規則”。2005年5月1日,國際舉聯實行了90多年的“2.5公斤規則”退出歷史舞臺,“1公斤規則”正式登場。北京奧運會是奧運舉重比賽首次采用“1公斤規則”。所謂“2.5公斤規則”是指除破世界紀錄時可以0.5公斤的倍數加重外,其他時候杠鈴重量只能是2.5公斤的倍數;“1公斤規則”則要求杠鈴加重以1公斤的倍數進行。“1公斤規則”的實行,讓水平接近的選手之間的對抗更激烈——沖擊人體極限時,1公斤的增幅畢竟比2.5公斤更容易實現。
破紀錄規定:任何壹次試舉成功的重量超過該項紀錄 1公斤或1公斤的倍數,即承認為新紀錄。新紀錄壹旦創 造,其他人不得以同樣重量破該紀錄。總成績必須超過原紀 錄1公斤即承認新紀錄。
名次評定:在抓舉或挺舉的三次試舉中舉起最高的壹 次重量,即為單項成績,名次按成績來確定。總成績名次以 抓舉和挺舉的總和來確定。如成績相等時,比賽前體重輕者 名次列前。如成績和體重又相等時,則以先舉起該重量的運 動員名次列前。
看來,的確是 壹斤壹斤地“算計”“較量”,所以 謎底 斤斤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