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是指打擊非法出版物,即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和國憲法》規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掃黃打非是文化市場管理的壹個專業術語,是壹項執法活動。
“掃黃”指清理網絡色情、黃色書刊、黃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娛樂場所、服務行業的色情服務,就是指掃除淫穢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汙染社會文化環境的文化垃圾。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條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明知他人用於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六十四條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