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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說》文言文翻澤

1. 文言文《問說》的翻譯

問說《孟塗文集》

原文君子之學必好問。問與學,相輔而行者也,非學無以致疑,非問無以廣識。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理明矣,而或不達於事,識其大矣,而 或不知其細,舍問,其奚決焉?

譯文壹個有見識的人,他做學問必然喜歡向別人提問請教。問和學,是相輔相成的,不學習鉆研不可能發現疑難,不提問請教不能使知識廣博。只是喜歡學習但不願時時向別人請教,還算不上是真正愛學習的人。即使妳道理懂得了,也許妳還不能用於實踐,即使妳搞清楚了主要的東西,也許妳還不了解它的細微末節,那麽除了向別人請教,又從哪裏去推斷解決呢?

2. 《問說》的壹部分文言翻譯

以下是譯文,可以看看:)~~認為自己是對的,認為別人是錯的,這是世俗的通常的毛病。

學習有不通達的地方,不理解而偏偏以為理解;所持的道理並不穩妥,只是妄自憑主觀猜測。如果這樣,那麽終生就沒有什麽可以詢問的事情了。

對於比自己賢能的人,妒忌他們而不願意詢問;對於不如自己的人,輕視他們而不屑於詢問;和自己差不多的人,熟習他們而不樂意詢問他們,如果這樣,那天下就幾乎沒有什麽可以詢問的人。別人不值得自己服氣,事情沒什麽有疑問的,這不過是以己心為師,自以為是罷了。

自以為是,這不過是小的毛病。明知自己見識淺陋卻嚴密的掩蓋自己的過錯,寧願使自己的學識終生得不到進步,也不願不恥下問。

這是居心不端正啊,這是大的毛病,而犯這類錯誤的常有十之八九。

3. 《問說》的壹部分文言翻譯

以下是譯文,可以看看:)~~

認為自己是對的,認為別人是錯的,這是世俗的通常的毛病。學習有不通達的地方,不理解而偏偏以為理解;所持的道理並不穩妥,只是妄自憑主觀猜測。如果這樣,那麽終生就沒有什麽可以詢問的事情了。對於比自己賢能的人,妒忌他們而不願意詢問;對於不如自己的人,輕視他們而不屑於詢問;和自己差不多的人,熟習他們而不樂意詢問他們,如果這樣,那天下就幾乎沒有什麽可以詢問的人。別人不值得自己服氣,事情沒什麽有疑問的,這不過是以己心為師,自以為是罷了。自以為是,這不過是小的毛病。明知自己見識淺陋卻嚴密的掩蓋自己的過錯,寧願使自己的學識終生得不到進步,也不願不恥下問。這是居心不端正啊,這是大的毛病,而犯這類錯誤的常有十之八九。

4. 王義方的文言文翻澤

《王義方傳》的文言文譯文: 王義方,是泗州漣水(今江蘇漣水縣)的人,自幼喪父,家庭非常貧困,侍奉母親非常恭謹。

他飽讀詩書,性格正直特別。因參加明經考試,前往京城,在路上遇到壹個因徒步趕路而疲憊的人,對王義方說:“我的父親在很遠的地方做官,得了病而且很嚴重,想要前往探視,因徒步趕路十分疲憊不能前往。”

王義方同情他,解下自己的馬送給他,沒有告訴自己的姓名就離開了,因此美名振動當時。不肯走訪請托權貴,魏征認為他與壹般人不同,準備把夫人的侄女嫁給他,他婉言謝絕了。

不久魏征去世,王義方卻主動迎娶了魏征夫人的侄女。別人問王義方這樣做的原因,王義方說:“我先不這樣做是不依附權貴,現在這樣做是報答宰相的知遇之恩。”

王義方壹直和刑部尚書張亮友好,張亮犯罪,王義方受牽連被貶到吉安縣做縣丞。吉安處在蠻夷之間,百姓強硬固執不馴服。

王義方招集地方首領,逐漸地挑選了壹些學生門徒,為他們開設講授經書,舉行祭祀先聖先師的禮儀,傳授清歌短笛合奏的技藝,他們都十分高興。不久,王義方調任洹水縣(今河北魏縣)縣丞,當時張亮的侄子叫張皎從崖州回來,投靠王義方。

張皎快死的時候,把妻子兒女托付給他,希望把屍體運回家鄉安葬,王義方答應了他。因為張皎妻子年輕,王義方讓家奴背著靈柩,自己從馬上下來,讓張皎的妻子騎著,自己步行跟著。

在原武安葬完張皎,把他的妻子兒女送回家,在張亮的墳前祭告才離去。 顯慶元年,王義方升任侍禦史。

當時中書侍郎李義府執掌朝政,有個婦女淳於氏姿色過人,因獲罪被囚禁在大理寺,李義府很高興,委托大理寺寺丞畢正義違法把她弄出監獄。高宗皇帝下令給事中劉仁軌、侍禦史張倫重新審理淳於氏這個案子,畢正義自縊身亡。

王義方認為李義府奸邪害政,將要彈劾上奏,拿這件事問自己的母親。母親說:“從前王陵的母親用劍自殺成就兒子的大義,妳能盡忠心成就美名,這是我的心願,我即使死了也不遺憾!”。

5. 求《字說》的古文原文及翻譯

字說此書為北宋王安石所撰,***二十卷(壹說二十四卷)。

《宋史·王安石傳》說:“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擢進士上第。

拜右仆射、觀文殿大學士。作《字說》,多穿鑿附會,其流入於佛、老,壹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英得自各壹說,先儒傳註壹切廢而不用。”

後來新政既罷,此書遭禁而湮沒,至今不傳。 王安石認為漢字以音、形包含著萬事萬物之理,“其聲之抑揚、開塞、會散、出入,其形之橫縱、曲直、邪正、上下、內外、左右,皆本於自然,非人私智新能也。”

他正是以此為出發點來寫作《字說》的,因此其中有許多穿鑿附會之處。雖然此書已經佚失,但它曾盛行於當世,具有不少人為之音註訓釋和引用。

所以從宋人的著述中還可以了解到它的概貌。如陸佃《埤雅》引用《字說》二十條、葉大慶《考古質疑》引用二十壹條、楊時《字說辯》引用二十三條、朱翌《猜覺察雜記》引用二條、袁文《甕牖閑詳》引用4條、黃胡英《靖康緗素雜記》引用壹條。

明代著述也有宋人書中轉引《字說》文字的,如李時珍《本草綱目》曾引用十條、趙南星《南星全集》、王世貞《蘇長公外紀》也有所引用,可能原出宋人筆記,今已失考。 《字說》的許多解釋,實屬妄為比附,貽人笑柄。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種宋人筆記裏,窺其壹斑:徐健《漫笑錄》載:東坡聞荊公《字說》新成,戲曰:“以竹鞭馬為‘篤’,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鳩字以‘九’從鳥,亦有證據。《詩》曰:‘鸕鳩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個。”

曾敏行《獨醒雜誌》卷五載:王荊公作《字說》,壹日,躊躇徘徊,若有所思而不得。子婦造侍見,因請其故。

公曰:“解‘飛’字未得。”婦曰:“鳥爪反面升也。”

公以為然。 邵博《河南邵氏聞見錄》卷二十載:王荊公晚喜《字說》。

客曰:“霸字何以從西?”荊公以西在方隅主殺伐,累言數百不休。或曰:“霸從雨,不從西也。”

荊公隨輒曰:“如時雨之化耳。”其學務鑿,無定論類也。

從以上的例子可知,王安石《字說》多違背古文字學“六書”的條例,僅從楷書的點畫釋字,故不能得其要領。宋代陸遊曾評論道:“王氏見字多有義,遂壹概以義取之,……是以每至穿鑿附會。”

(《字說跋》)羅大經也曾記:“荊公解‘蔗’字不得其義。壹日行圃,見畦丁蒔蔗橫瘞之,曰:‘他時節皆生。

’公悟曰:‘蔗,草之蔗生者也’。”(《鶴林王露》卷三)足以證明王安石於形聲字不能辨別,而壹概用會意來逞其臆說。

這種隨心所欲、任意發揮的說字方法,與拆字如出壹轍。不過,王安石的變法既為時人所詬病,《字說》便常引為笑料,宋人筆記中溢惡之辭必多。

為了更客觀地評價《字說》,我們將王安石的學生陸佃《埤雅》所錄《字說》的部分條目移錄於次,以供進壹步研討:麇:獐、麋也。………《字說》曰:“赤與白為章,獐見章而惑者也。

樂以和道而獲焉。麇不可畜,又不健走,可縛者也;故又訓‘縛’。

《詩》曰:‘野有死麇,白茅包之’,言昏禮不以死物,故其生摯用雁,而飾羔雁者以績。今以死麇,更以白茅包之,則皆非其禮矣。

雖皆非禮,然猶愈於無禮,故序雲:‘惡無禮也。’先曰‘死麇’,後曰‘死鹿’;先曰‘包’,後曰‘束’,言被文王之化,知惡無禮,其俗有隆而無殺。

獐性喜山,麇性喜澤,鹿性喜林。故林屬於山為麓,其字從鹿;麓,鹿之所在故也。

鹿,林曾也;麇,澤獸也”。(卷三《釋獸》) 獺:其字從“賴”,與“豺”從“才”同意。

……《字說》曰:“豺亦獸也,乃能獲獸,能勝其類,又知以時祭,可謂‘才’矣。獺非能勝其類也,然亦知根本反始,非無賴者。”

(同上) 羊:《字說》曰:“羊大則充實而美。美成矣,則羊有死之道焉。

《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同上) 虺:虺壹名蝮。

……《字說》曰:“蛇,螯人也,而亦逃人也,是為有‘它’。蝮,能之則復;其害人也,人亦復焉。”

(卷十《釋蟲》) 櫻桃:《字說》雲:“櫻主實,麽雅柔澤如‘嬰’者;栲主材,成就堅久如‘考’者。”(卷十四《釋木》) 莧:《字說》曰:“■除眩,莧除醫;遂逐永,亦逐蠱。”

(卷十七《釋草》) 《埤雅》所引,當是《字說》原文,而且每字釋義首先完整,由此可見王安石字學的特征:不僅都是依括楷書形體釋義,所說的也仍然多見乖違比繆。牽強附會者俯拾即是,則宋人所說的壹些笑話,基本屬實。

當然,《字說》也不是壹無是處。葉大慶《考古質疑》指出:“近也王文公,其說經亦多解字,如曰‘人為之謂偽’,曰‘位者,人之所立’,曰‘訟者,言之於公’,與夫‘五人為伍’、‘十人為什’、‘歃血自明而為盟’、‘二戶相合而為門’,與‘邑交曰郊’、‘分貝為貧’……無所穿鑿,至理自明,亦何議哉!有如‘中心為忠’,‘如心為恕’,朱晦庵亦或取之。”

說明《字說》並非皆無是取。 我們知道,漢字是人類文化發展的產物,它的構造有壹定的規則,如果僅僅片面地用會意的方法去解字,就會出現許多笑話。

正如宋人葉造指出的:“凡字不為無義,但古之制字,不專主義,或聲或形,其類不壹。”(《石林燕語》)王安石《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