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在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開庭審理。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段義和,濟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陳誌和濟南利達汽修廠業主陳常兵三人同庭接受審判。
據了解,檢察機關指控段義和涉嫌三項罪名:壹是為報復其情婦柳海平(濟南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黨委工作人員),指使其侄女婿陳誌與陳常兵,於2007年7月9日在濟南市建設路,以爆炸方法將柳海平炸死,並致使現場多名行人受傷,兩輛汽車報廢,涉嫌故意殺人罪,且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巨大。二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計169萬余元,涉嫌受賄罪。三是其個人財產中,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130余萬元,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對陳誌和陳常兵,檢察機關指控兩人涉嫌壹個罪名:故意殺人罪。接受段義和的指使後,當過工程兵的陳誌通過濟南市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廉某,向兩個采石場要了2公斤炸藥和5個電雷管,然後制作了壹個爆炸裝置。7月8日,陳誌又指使陳常兵將爆炸裝置安放在柳海平駕駛車輛的座位底下,7月9日下午5時27分,陳常兵使用遙控裝置,將炸藥引爆。 對於突如其來的爆炸殺人,當地政界人士都顯得極為謹慎,“這水太深了,趟不得,趟不得”。倒是市民們對此流傳著五花八門的版本:有人說是柳海平以向中紀委舉報來要挾段義和,有的說是段義和的政敵故意制造惡性事件,以向他栽贓。
對於這個被市民們戲稱為“恐怖襲擊”的爆炸案,當地政府部門在壹次通報上給出的定性中包含了三個“最”——“建國58年來性質最惡劣、影響最壞、蓄意爆炸殺人涉嫌官員級別最高。”
在市民們傳言中,柳海平曾與省立醫院的壹位年輕醫生結婚,生了個兒子,沒過多久便離婚,此後壹直獨居。兒子隨她母親,居住在濟南另壹處房子中。
據壹位知情人士透露,案發當晚,警方去柳海平家裏搜查,並沒有發現任何男士生活用品,甚至就連兩本影集裏也大都是她個人的藝術照和生活照,“只有幾張和自己小兒子的合影,沒有壹個男人的影子”。
但在柳海平的手機裏,警方發現了數個當地正局級以上官員的電話號碼。這個被炸得“血肉模糊”的女人呈現在人們面前的身份開始變為“高官情婦”,而最先落網的“高官”,就是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義和。從柳海平的傳奇人生對當今官場可略見壹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