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意思是壹點點小火星可以燒掉大片原野。
出處:《尚書·盤庚上》:“若火之燎於原,不可向邇,其猶可撲滅?”
譯文:如同大火在原野中燃燒起來,火勢猛烈而不能接近,可是仍能予以撲滅。
寓意:比喻開始時微小,但有遠大發展前途的新事物。
引證:孫犁《白洋澱紀事·烈士陵園》:“很多烈士在中學、師範甚至小學就接受了黨所傳播的革命思想。然後,他們回到家鄉,或是在窮鄉僻壤的小學校裏教書,他們又向貧苦的農民和他們的子弟傳播了這種思想。這就是星火燎原。”
用法:作賓語、定語、分句。
示例:這種革命形勢,就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形勢。
擴展資料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應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是毛澤東在1930年給林彪的壹封信。是為答復林彪散發壹封對紅軍前途究竟應該如何估計征求意見的信。
毛澤東在這封信中批評了林彪以及黨內壹些同誌對時局壹種悲觀的思想。1948年林彪向中央提出,希望公開刊行這封信時不要提他姓名,毛澤東同意了這個意見。在收入本書第壹版的時候,這封信改題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指名批評林彪的地方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