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表示,不斷加強和改進金融宏觀調控,持之以恒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銀保監會表示,要抓好存量風險化解和增量風險防範,平衡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系,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證監會表示,要全面落實防風險守底線要求,加快健全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機制,嚴把資本市場入口關,堅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防範少數人利用資本市場違法違規“造富”。
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王壹鳴近期表示,部分領域風險釋放壓力增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還本付息壓力增大。債券違約有所增加,企業信用風險上升。中小金融機構資產重組及補充資本金壓力仍然很大。這些都需要予以關註。
“我國需求恢復仍然偏弱,外貿增勢可能減弱,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還不足,宏觀政策要保持連續性、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把握好穩增長與防風險的平衡。”王壹鳴稱。
2. 全面推進金融立法
人民銀行表示,全面推進金融立法和法治央行建設,進壹步增強金融體系和金融服務的適應性、普惠性。
這從人民銀行金融法治工作會議可以看出端倪。3月18日,人民銀行召開2021年金融法治工作電視會議。會議提出:
壹是全力推進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反洗錢法、保險法、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等重點立法修法項目的擬訂工作,加快多層級、高質量法律制度供給。
二是積極參與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為穩妥有序處置金融風險提供法律支持。
3.提高金融違法違規成本
銀保監會提出,要加快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提高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補齊制度短板,強化監管執法,提高金融違法違規成本。證監會提出,要全面落實“零容忍”方針,推動完善證券執法體制機制,創新科技監管手段,從嚴打擊惡性違法違規行為,有序推進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常態化等工作。
“十三五”期間,中國的金融監管體制進行了大幅調整:中央層面,成立國務院金融發展穩定委員會(下稱金融委),金融委不僅承擔壹行兩會之間的溝通協調職能,也承擔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溝通協調職能;銀監會與保監會合並,形成“壹行兩會”的局面。地方層面,組建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同時加掛金融辦的牌子,與“壹行兩會”形成錯位監管和補充。
如何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此前提出了九個方面的具體措施:
壹是全面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郭樹清表示,由於歷史和文化等原因,我國金融事權主要集中於中央,地方金融事權比較有限,這就更凸顯黨中央對於金融監管工作領導的極端重要性。
二是建立有效的監管決策協調和溝通機制。具體而言,進壹步強化金融委的決策議事、統籌協調和監督問責職能。對地方金融發展改革與風險防控,(要)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有效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形成全國“壹盤棋”。
三是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根據不同領域、機構和市場特點,制定差異化、針對性制度,強化監管標準,提升監管精準度。要以法律為準繩,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將監管工作納入法治軌道。”郭樹清表示。
此外,郭樹清還提出構建權威高效的風險處置制度安排、強化金融基礎設施對監管的支持保障、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治理框架重塑、培育忠誠幹凈擔當的監管幹部隊伍等措施。
4.加大對科技、綠色低碳、鄉村振興的金融支持,穩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證監會提出,要提高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本領,聚焦穩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等重點任務,主動對接國家重點產業、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儲蓄、投資和消費良性循環。要提高支持科技創新的本領,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收益***享、風險***擔的獨特機制優勢,促進科技、資本和實體經濟高水平循環。要提高推進更深層次改革的本領,紮實做好穩步推進全市場註冊制改革各項準備工作,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
人民銀行表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大對民營和小微企業、鄉村振興、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