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字典詞典 - 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什麽原則

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什麽原則

公務員的任用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條 公務員的任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標準,註重工作實績。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中規定:

第十條 擔任非領導職務的,必須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其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應當達到相應的任職要求,身體健康,並具備規定的任職條件。非領導職務人員的任用,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 新錄用公務員擔任非領導職務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因定期考核不稱職或者受處分等原因,需要降低職務的,降為下級非領導職務。

第十四條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非領導職務設置,由各機關提出具體方案,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非領導職務設置,由各機關提出具體方案,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