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後漢書》出現後,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為“三史”之壹。“三史”加上《三國誌》,稱為“前四史”。
簡介:
魏晉南北 朝以《史記》、《漢書》、《東觀漢記》為三史。 唐 開元 以後,因《東觀漢記》失傳,乃以《史記》、《漢書》、《後漢書》為三史。見 清?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三史》。《後漢書·郡國誌序》:“今但録中興以來郡縣改異,及《春秋》、三史會同征伐地名,以為《郡國誌》。” 唐?劉知幾?《史通·補註》:“如 韓 、 戴 、 服 、 鄭 鉆仰六經, 裴 、 李 、 應 、 晉 訓解三史,開導後學,發明先義,古今傳授,是曰儒宗。” 清?唐孫華?《贈趙松壹》詩:“六經貯巾箱,三史供點竄。”
沿革: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它是記載三國、晉朝、宋、齊、梁、陳、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王朝的史書的合稱。後來又出現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壹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總名“二十二史”。後來又增加了《舊唐書》,成為“二十三史”。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的《舊五代史》也被列入。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二十四史”。並刊“武英殿本”。
在古代,“二十四史”被稱為“正史”。“正史”這個名稱見於《隋書·經籍誌》:“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當乾隆皇帝欽定“二十四史”以後,“正史”壹稱就被“二十四史”所專有,取得了“正統”史書的地位。
民國十年(1921年)徐世昌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
《史記》是西漢著名史學家司馬遷撰寫的壹部紀傳體史書,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紀傳體通史,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記載了上至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太初四年間***3000多年的歷史。與後來的《漢書》《後漢書》《三國誌》合稱“前四史”。
《史記》全書包括十二本紀(記歷代帝王政績)、三十世家(記諸侯國和漢代諸侯、勛貴興亡)、七十列傳(記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跡,主要敘人臣,其中最後壹篇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書(記各種典章制度記禮、樂、音律、歷法、天文、封禪、水利、財用),***壹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余字。
《史記》對後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其首創的紀傳體編史方法為後來歷代“正史”所傳承。《史記》還被認為是壹部優秀的文學著作,在中國文學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劉向等人認為此書“善序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
《漢書》,又稱《前漢書》,由中國東漢時期的歷史學家班固編撰,前後歷時二十余年,於建初中基本修成,由唐朝顏師古釋註。是中國第壹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壹。《漢書》是繼《史記》之後我國古代又壹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誌》並稱為“前四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西漢的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紀十二篇,表八篇,誌十篇,傳七十篇,***壹百篇,後人劃分為壹百二十卷,***八十萬字。
《東觀漢記》是壹部記載東漢光武帝至漢靈帝壹段歷史的紀傳體史書,因官府於東觀設館修史而得名,它經過幾代人的修撰才最後成書。圖書作者有班固、陳宗、尹敏、孟異、劉珍、李尤、劉騊駼等。
《後漢書》是壹部由我國南朝宋時期的歷史學家範曄編撰的記載東漢歷史的紀傳體史書。與《史記》、《漢書》、《三國誌》合稱“前四史”。
書中分十紀、八十列傳和八誌(取自司馬彪《續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東漢的漢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下至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195年的史事。
《三國誌》是由西晉史學家陳壽所著,記載中國三國時期的斷代史,同時也是二十四史中評價最高的“前四史”之壹。
當時魏、吳兩國先已有史,如官修的王沈《魏書》、私撰的魚豢《魏略》、官修的韋昭《吳書》,此三書當是陳壽依據的基本材料。蜀國無史官壹職,故自行采集,僅得十五卷。而最終成書,卻又有史官職務的因素在內,因此《三國誌》是三國分立時期結束後文化重新整合的產物。三國誌最早以《魏書》、《蜀書》、《吳書》三書單獨流傳,直到北宋鹹平六年(1003年)三書才合為壹書。
《三國誌》也是二十四史中最為特殊的壹部,因為其過於簡略,沒有記載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沒有記載經濟、地理、職官、禮樂、律歷等的“誌”,不符合《史記》和《漢書》所確立下來的壹般正史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