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指導全區巡警工作,維護社會的動態治安秩序;
2、制訂巡警管理制度;
3、指導、直接參與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和大型群眾糾紛、械鬥、鬧事等重大社會性事件的處置;
4、指導巡警、防暴隊正規化建設和骨幹培訓工作以及隊伍管理。
巡警隊的組織結構:
1、指揮中心:負責巡警隊的日常指揮和調度工作;
2、巡邏小組:執行街面巡邏、處置突發事件的任務;
3、交通管理組:負責轄區內的交通指揮和違章處理;
4、案件偵查組:對發生的案件進行現場勘查和偵查工作;
5、警犬小組:配合執行搜救、緝毒等特殊任務;
6、後勤保障組:提供裝備維護、物資供應等後勤支持。
綜上所述,巡警隊的職能包括指導全區巡警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訂管理制度、參與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和社會性事件處置、以及隊伍建設和管理。
法律依據: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
第二條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行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執行交通警衛任務、接受群眾求助等任務,適用本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