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滕王,憑著他是王子,為非作歹。早在金州刺史任上,他便荒淫無度,每逢打獵,就強收老百姓家裏的獵犬,並讓老百姓跟著他四處奔走。他騎著馬,帶著壹群獵犬,不打獵,專拉起彈弓,對準老百姓的腦袋,壹彈壹個,把他們全部打倒在地,百姓頭上鼓包流血,疼痛哀叫,他卻高興得放聲大笑。在洪州任上,凡是看到官員的妻妾美麗, 就借他妃子的名義,召入宮中,加 以強奸。有壹回,典簽崔簡的妻子被他誘入宮中密室,突然撲出把她抱住,崔妻極力反抗,脫下鞋子猛擊過去,打得他滿臉流血,他才放手。
因為臉上受傷,整整十天他不敢到衙門接見官員。除了好色之外,他還是個貪得無厭的家夥,向老百姓橫征暴斂,弄得怨聲載道。朝廷知道他這些劣跡,有壹回,高宗賜諸王每人五百匹彩緞,知道滕王貪贓枉法,穢聲昭著,便下詔道“滕叔不須賜,但給麻二車,助為錢緡。”意思是說,妳家裏的銅錢堆積如山,穿錢的麻繩壹定不夠用,就賜兩車麻,讓妳串錢吧。
有關李元嬰的上述史料,也被歐陽修等史官采入《新唐書?滕王李元嬰列傳》中。傳中還說李元嬰後因“坐法”被削去爵封壹半,貶謫滁州。這壹處分,應該也與他做的那些缺德事不無關系。李元嬰從滁州被貶之地“復出”後,又被授任壽州刺史,其後從壽州又被徙往隆州,在那裏“復不循法”,並汙辱 “諫正其失”、敢於對他提出批評的隸事參軍事裴聿,再次被舉報到高宗皇帝庭上。另據《舊唐書?江王李元詳列傳》所載,李元嬰的哥哥李元詳“體質洪大,腰帶十圍”。
吃喝抵得上好幾個壯漢,也是個“性貪鄙,多聚金寶,營求無厭,為人吏所患”的貪官。當時,人們把江王李元詳的貪暴,同滕王李元嬰、蔣王李惲、虢王李鳳並列起來,凡被除授到這四個王府中為官的士人,都比被派駐到嶺南蠻荒之地的人發牢騷更多。人們還編了個口訣:“寧向儋、崖、振、白,不事江、滕、蔣、虢。”由此可見壹斑。